
我花了$140澳元買了圖中這個鍋。
為什麼要買?因為兩星期前我把家裡那個一模一樣的燒壞了,美和要我賠一個相同的。賠不是問題,是我有錯在先,但美和的態度令我非常不服。
詳細不想再說了。總之她為了這個鍋,跟我冷戰了兩個星期,我完全莫名奇妙。星期一早上她終於吵了,罵我的不是,廣東話就是要「數臭」我。我雖然知道自己理虧在先,但我覺得自己在處理這件事上沒做錯,相反是她自己小氣把問題鬧大(當然還有阿祖在後面火上加油),於是理直氣壯地跟她互相「駁火」,訴之以理。
歉道過了,鍋子也買回來了,她依然不高興。昨晚把鍋子放在餐桌上,她一整晚沒出來,所以還沒正式收下,不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。我不管了,舊的鍋子我看還可以用,我索性自己拿了,帶到新居去。其實她何必這樣做呢?我都要搬家了,大家好來好去,不是很好嘛? 何必要搞到大家不歡而散?
不過,我終於明白美和阿祖是完完全全一樣的人,要不是,絕對不會走在一起。可悲。我想我不可能再跟日本人做朋友,(系優是例外,因為鬼妹仔性格),心口不一,矯揉造作,如藝妓那張臉一樣,永遠猜不透他們想什麼。我還是覺得韓國人比較直接和爽朗。
今天是最後一天留在strathfield的家了,明天搬家,我渴望有個新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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