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的「狗仔隊」越來越壯大了。新來的這隻叫阿Jim,年齡不詳,是隻身世可憐的金毛犬。
Once upon a time,媽下班時經過元朗大坑渠,見到牠在大坑渠裡哀鳴,以為有人會來救牠。可是連續幾天下班都還見到牠,媽開始擔心是棄犬,不忍之心大起,於是回保良局找了很多工友「勞師動眾」又搭雲梯又用魚網幾乎還手拖手把牠拉上來。拉上來後發現牠其中一條腿瘀紅了一大片,媽很擔心,隨即踏單車送牠到漁農署那裡去。那裡的獸醫說那條腿是人為畜意打斷的,加上牠身上長滿皮膚病,身體壯況很差,過得這兩天過不得下星期,決定要人道毁滅。
媽的慈悲之心又起,一句「我救得牠上來,就不會送牠去死」,把狗搶過來後,隨即又踏單車送牠到附近的動物醫院去,或許獸醫被我媽真情感動,再世華佗顯現,小狗又得我媽十萬個愛心照料,再加上村民弄來的「駁骨」神葯 - 綠豆豆渣之類你和我都不想吃的東西,奇蹟地只兩個禮拜,不單把腳駁回,還醫好了身上的皮膚頑疾!
不知道媽為什麼給小狗取了Jim這個名字,事實上我媽起名是有她一套的,阿科(另一隻金毛犬)、滋華士(很害羞的鬥牛犬)都給她想到,Jim算是最沒看頭的了。Jim的食用是狗仔隊中最好的,大魚大肉不單止,還有雞翼骨磨牙;媽還特地使出她的看家本領 - 做衣服 - 為Jim仔做了件皮外套過冬! 別說阿科滋華士妒忌,我差點覺得自己也比了下去!
Jim仔再次得到人間溫暖後,活潑的性格再次顯現。每次見到牠,牠都會口含著一個皮球叫人逗牠玩。某天在我媽家過夜,白天跟他玩拾皮球玩了兩個鐘頭,玩到手臂的byebye肉都沒有了;晚上三四點起床小解經過牠的窩,牠竟然含著一個網球伸出頭來。今天媽給我送來了這張Jim仔去狗泳池的游泳照,今次又含著一個欖球(很明顯是新的),連游水都要玩,幾時才玩夠呢?或者應該跟媽說,可不可以教牠玩別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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