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晚跟阿祖的表弟Ken閒聊了一會,差不多談到最後,他問了我一句話︰「你在這裡住超過兩年?我真佩服你呢!」 我傻笑,這句話的弦外之音我聽得懂,他似乎也猜到我會明白。不過為了留他表哥一個面子,我東拉西扯說房租平、地方好之類的話打發了算。還未說畢,他便一溜咀的說了他表哥以前在星加坡和日本幹的「好事」,我除了皺眉和搖頭外,實在想不到有其他的反應。
雖然表弟說的廣東話有很重的馬拉口音,但難得有「同道中人」,所以我也很樂意讓他分享我冰箱裡的冰淇淋和果汁,偶爾讓他用我的電腦上上網,和他談談天。他待在我家的每一天,除了早上要爭厠所用和幫他搞衛生外,我基本上沒虧待過他 ,甚至比主人家更好客。他雖然是阿祖表弟,卻一點都沒有給人家當表弟來看待。阿祖不會叫美和做他的晚飯,當然也不會帶他外出吃飯。他在家裡帳目要分明,不可用阿祖的電腦上網,不可用家裡的電話,不可碰冰箱的東西,連一卷厠紙都得自己買;他睡在客廳,要忍受阿祖看電視的聲浪,要硬著頭皮聽阿祖說他年薪有多少十萬,怎樣可以四十未出頭有車有屋有老婆有仔的故事。總而言之,一字記之曰,忍!
表弟或許實在忍夠了,決定要找工作,搬離這個「家」。慶幸他人緣不錯,靠著一點人事關係找了一份酒店服務員的工作。雖然跟他在馬拉的IT工作亳不相干,不過總算可以賺點生活費。昨天他告訴我他終於有能力自己租房子,很快可以接馬拉的妻兒過來了,我實在為他感到興奮。我知道他正努力找辦公室的工作,雖然不會容易,但以他的經驗和意志,我相信他必定可以做得到。
後記︰
找房子的事暫時擱置了。上星期跟阿祖說過美和產後的事,他說他歡迎我繼續住下去,並沒打算要我搬走。剛巧有朋友告訴我她六七月左右會回香港定居,要是我要搬屋的話,她可以把所有傢俱都給我。既然「百忍成金」的功夫我早已經修練完成,不如就多忍幾個月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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